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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律师选为省政府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
来源:镇江司法局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03日作者:

    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前第四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名单。全省共两名律师入选,我市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荣名列其中,被确定为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,管理期2011年至2015年。在五年的管理期内,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将取得培训进修、项目资助、津贴补助、表彰奖励等支持,得到系统培养和规范管理。

  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选拔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必须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,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。金荣律师从业20年,代理和辩护民事、刑事、经济和非诉讼案件数千起,挽回和避免损失数亿元。以刑事辩护作为特色与专长,成功办理了数十起在省内和市内的重大或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。在国家和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近10篇法律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,并创办了江苏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。为维护社会稳定,服务经济建设,促进司法公正做出了较大的成绩,多次获得市、区先进个人、优秀律师、通报表扬、政府嘉奖等荣誉称号。